华虹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交易方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1] - 交易对方包括上海华虹集团、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及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基金等4名股东[1] - 交易同时涉及配套资金募集[1] 保密措施执行 - 项目商议仅限少数核心管理层参与 严格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1] - 与交易对方磋商时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1] - 与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并要求严格遵守保密义务[2] 内控合规管理 -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制作登记表[1] - 完整记录商议筹划及论证咨询阶段的过程信息[1] -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 信息披露规范 - 在依法披露前严禁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2] -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2] - 董事会召开前已严格履行保密义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