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交易方案 - 华虹半导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1] - 交易对手方包括上海华虹集团、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及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等4名股东[1] - 本次交易同步配套募集资金[1] 法定程序履行 - 公司已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1] - 已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编制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1] - 公司股票自2025年某月18日起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 决策程序合规性 - 独立董事对交易文件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2]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 - 公司声明已完整履行《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法定程序[2][3] 法律文件有效性 -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 - 声明对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 - 确认提交的法律文件符合《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等规范性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