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件概述 - 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集体土地29279.6平方米受到行政处罚 [1] - 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及设施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7万元 [1][2] - 非法占地行为始于2014年9月用于实施生态移民合作开发项目 [1] 处罚具体内容 - 公司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全部土地共计29279.6平方米 [2] - 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包括房屋建筑面积19142.0平方米、绿化面积1619.1平方米及硬化面积21790.7平方米 [2] - 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307056.5元根据土地类型按不同标准计算 [2][4] 罚款金额明细 - 非法占用耕地3802.6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处罚共计76052元 [2][4] - 非法占用林地2894.5平方米及园地17829.4平方米等农用地按10元/平方米处罚共计207239元 [2][4] - 非法占用其他草地4753.1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处罚共计23765.5元 [2][4] 公司背景信息 - 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洪登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0993.239万元实缴资本为430993.239万元 [3] - 公司由惠水县国有资产监测中心控股97.077%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923% [3] 违法行为细节 - 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具体构成为耕地3802.6平方米、林地2894.5平方米、园地17829.4平方米及其他草地4753.1平方米 [1][4] - 占地范围内已建成移民安置房、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及通信等设施 [1][4]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2][4]
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违法占地被罚30余万元
齐鲁晚报·2025-09-0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