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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并于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通知 8月21日公布会议资料 [1] - 会议通知包含召集人 投票方式 召开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 登记办法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符合提前15日公告的规定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主持 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9:25 [2]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出席股东共计43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62,634,96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76% [3]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3名 代表股份62,365,957股 占比41.0605% 网络投票股东40名 代表股份269,011股 占比0.1771% [3]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股东进行身份认证 [3][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修订治理制度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5] - 议案四和五采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一 四 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监票计票符合规范 当场公布结果 未审议未公告临时提案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科创板监管指引》规定 [1][2][6]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