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09-02 08:08
近日,记者从消防执法公开系统官网获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罚款0.5万元。 违法事实为:2025年4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 多层板、HDI项目建筑高度大于24m、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未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我大队制发了通州湾消限字〔2025〕第0066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025年6月25日到期复查,建筑高度大于24m、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未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 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201707 | | --- | | 处罚机关代码 1132*********** 查看更多 | | 处罚数据来源 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 | | 处罚数据来源代码 1132****** 查看更多 | | 处罚公示截止期 2025-11-26 17:30:5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电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