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君实生物: 君实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9-02 20:15

公司治理与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包括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最近36个月内未违规利润分配等 [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激励对象资格与程序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 [2]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2] 激励计划方案与审批 - 激励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授予安排和行权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 [2][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4] 激励计划实施意义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激励机制 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4] - 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