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结果公告
控股股东内部股份转让 - 蓝墨8号私募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向乌昕转让1,234,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0.61% 转让价格12.13元/股 总金额14,968,420元 [1][5] - 原计划转让2,034,000股 实际仅完成部分转让后提前终止 剩余800,000股不再转让 当前持股比例降至0.40% [1][5] - 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结构调整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与比例未发生变化 仍保持25.36%的持股比例 [3][4][5] 股东结构变化 - 转让完成后乌昕(张琳之子)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0.61% 杨茗(张蕾之女)未获得股份转让 [1][5] - 控股股东张世豪持股16.97% 张琳持股2.85% 张蕾持股2.11% 蓝墨7号私募基金持股2.42% 共同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3][5] - 所有一致行动人通过家族关系关联 包括父子、父女、母子及母女等多重亲属关系 [2][5] 计划执行情况 - 内部转让计划于2025年7月30日首次披露 原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全部2,034,000股股份 [1][3] - 实际执行期间为2025年9月1日单日 较原计划提前终止 未转让部分不再执行 [1][5] - 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 未达到最低减持数量 但已实施部分转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