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96,334,048股 每股发行价格4.61元 募集资金总额1,827,099,961.28元[1] - 扣除发行费用12,983,674.43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14,116,286.85元[1] - 资金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包括数字孪生核心技术研发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 车路协同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全国销售服务体系升级[2] -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424,754.57万元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31,448.08万元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81,411.63万元[2] 资金置换操作背景 - 根据监管规定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员工薪酬及境外采购存在困难时 允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3] -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支付员工薪酬及社保公积金 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4] 具体置换实施 - 置换涉及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项目1,862.28万元 车路协同交通数字化系统项目1,862.28万元[4] - 置换内容为2025年8月31日前用自有资金支付的研发人员薪酬及社保费用[4] 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4] -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1,862.28万元[4] 项目影响评估 - 资金置换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4] - 该操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4] 保荐机构意见 - 广发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资金置换符合监管要求[5] - 保荐机构对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