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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2025-09-03 01:11

交易方案概述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 [1] - 存续公司及/或其指定下属公司将承继镇洋发展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2] 交易合规性说明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要求 [1][2] - 交易前浙江沪杭甬及镇洋发展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2] - 交易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情形 [2] 交易后运营安排 - 存续公司将在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运营 [2] - 交易有助于突出主业并增强抗风险能力 [2] - 交易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问题 [2] 审批风险披露 - 交易涉及审批事项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 [1] - 预案已对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