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3.34万股 [1]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6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0133.34万股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177.5万股 [1] 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 控股股东嘉兴恒茂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2] - 所有股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2][4][5]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并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2][5][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 [7][8] 承诺履行情况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有承诺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0][21] - 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公司对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20][21] - 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已触发并履行 相关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0]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7177.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0.83% [23] - 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仍为10133.34万股 [2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仍受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限制 [22][2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规及股东承诺要求 [24] - 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各项承诺 [24]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