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37元/股的130%(即9.58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5][7][8]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7][8] 赎回关键时间安排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3日,自2025年9月4日起停止交易 [2][15][19]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8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2][3][8]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9月9日,同日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6][16]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1742元/张,包括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1742元 [4][9][1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票面金额100元×票面利率1.20%×计息天数53天/365天 [9][10][11] - 计息期间为2025年7月18日(起息日)至2025年9月9日(赎回日),共计53天 [10][12]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在2025年9月3日前二级市场卖出,或2025年9月8日前按7.37元/股转股价格转换为股票 [4][15][19] - 未操作的可转债将按100.1742元/张被强制赎回,与2025年9月3日收盘价137.502元/张存在较大价差 [4][20] 税收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税率扣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394元/张 [17] - 居民企业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742元/张 [17]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202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742元/张 [1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高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