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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老城科技新城出台“青创十六条”措施
海南日报·2025-09-04 09:34

政策核心目标 - 海南老城科技新城出台五大方面十六条措施 旨在吸引和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 人才保障与创业空间支持 - 对青年人才在园区创办并实质性经营满6个月的初创企业 给予个人最高1万元一次性奖励 [1] - 为符合条件的青创企业提供免租金创业空间支持 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0平方米 单家企业最高支持200平方米 最长支持期限为3年 [1] 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置业补贴 - 支持青年人才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 对经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 按其技术交易额的60%给予青年人才每年最高100万元置业补贴 [2] - 对青创企业引进符合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常驻优秀青年人才 给予最高60万元置业补贴 补贴资金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兑现 [2] 就业岗位拓展与新经济支持 - 建立园区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机制 定期发布岗位信息以引导青年人才服务 [2] - 支持青年人才面向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后备箱经济等新经济领域就业创业 并组织新经济专场招聘活动及推动新职业技能培训 [2] 创业基金与金融支持 - 通过园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对符合条件的青创企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投资 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可依法依规追加投资 [3] - 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创业企业的首贷和信用贷规模 简化审批流程 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及时信贷服务 [3] 补贴发放形式与资金来源 - 政策所提及的奖励资金(除创业投资外)均以等额消费券形式发放 限园区范围内消费 [3] - 置业补贴需在园区内购置不动产后凭票据申请 可与国家、海南省及澄迈县其他购房补贴叠加使用 所需资金从园区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