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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融资骗局肆虐,民营企业225万血本无归
搜狐财经·2025-09-04 09:43

融资骗局概述 - 内地民营企业遭遇跨境融资骗局 在寻求1 5亿元融资过程中支付各类费用225万元后未获得任何资金 反而面临违约赔偿风险 [1] 骗局初始阶段 - 深圳中介主动联系企业 声称香港资金方可快速放款 安排企业赴香港航天KJ大厦与昊基****LIMITED公司代表会面 [2] - 资金方展示银行账户证明资金实力 高度认可企业价值 并为企业规划发展蓝图 承诺支持项目推进 [2] - 专业包装和诚意表现成功取得企业信任 [3] 收费环节设计 - 资金方要求设立香港公司作为资金承载平台 尽管企业已有香港公司 仍推荐合作注册服务机构试图牟利 [4] - 2024年8月8日签署借款合同 要求律师见证并支付32万港币费用 企业承担16万港币 [4] - 合同编号HOKE- 出资方为昊基 借款方为香港公司 担保方为内地科技公司 约定按照香港法律和外汇管理条例执行 [5][8] - 合同规定借款用途限定于特定项目 禁止挪用 否则按利率上浮5%计算罚息 [6] - 融资金额和币种条款单独列出但未填写具体数值 [7] 调汇环节操作 - 资金方声称1 5亿元资金已调度到位 但因无法完成对外担保 需先资金入香港账户再进行调汇 [13] - 推荐专业调汇公司金波投资 要求支付1 5亿元金额1%的前置费用150万元 [13] - 2024年9月3日签署调汇服务协议 编号GSI-HOKE-124 委托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1 5亿元 [14][24] - 协议约定综合行政服务费用300万元 签约后3天内支付定金150万元至个人账户 [17] - 资金方确认金波投资为认可资金通道 [19] 附加监管要求 - 资金方提出资金监管要求 富勤监理公司收取42 8万元监管费用 [28] - 要求进行资产评估 安徽相儒评估公司收取16万元费用后出具电子评估报告 [28] - 企业累计支付近225万元费用 未获得任何融资款项 [29] 股权质押要求 - 2024年12月初资金方要求完成股权质押操作 先将内地公司股权质押给香港公司 再将香港公司股权质押给资金方 [30] - 企业完成内地公司股权质押后 发现无法实现香港公司股权质押 资金方立即改口称不能放款 [31] 骗局特征分析 - 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增加可信度 通过专业金融术语和流程包装骗局 引入多个关联公司层层收费 [32] - 选择急需资金的内地民营企业为目标 利用企业病急乱投医心理 通过展示实力和承诺支持获取信任 [32] - 出具正式商务函将无法放款责任归咎于企业问题 甚至威胁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3] 融资合同细节 - 2024年10月23日签署投资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编号RKC2024-15 约定融资金额1 5亿元人民幣等值港币 [35][36] - 年化利率6 5% 期限5年 要求抵押资产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价值3000万元人民币 以及未来五年总净收益19875万元人民币 [36] - 合同由昊基投资 香港公司和内地科技公司三方签署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