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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计划修改上市规则,拟将中企募集额度最低要求提高至2500万美元

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修订核心内容 - 纳斯达克提议修改上市标准并提交美国证监会审核 若获批将立即实施[1] 最低公众持股量与市值要求 - 最低公众持股量市值从500万美元提高至1500万美元 适用于根据净利润标准上市的新公司[2] - 对上市证券市值低于500万美元且存在缺陷的公司加快停牌和退市流程[2] 中国运营企业特殊要求 - 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设定最低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要求为2500万美元[2] - 该要求基于2020年针对"限制性市场"制定的标准 与当时2500万美元标准保持一致[6] 监管目标与市场背景 - 修改旨在提升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 适应市场动态和公司估值变化[3] - 针对小型IPO加强审查 确保承销商以提供充足流动性的方式配售股票[7] - 主动审查跨市场交易中潜在哄抬股价行为 重新调整最低流动性标准[3] 历史规则演变 - 2019年修改流动性要求 排除限制性持股计算 要求至少半数持有人持有价值2500美元非限制性证券[7] - 2021年实施规则限制过度反向股票分割 允许股价连续10日低于0.10美元立即进入退市程序[8] - 2023年增加反向拆分流程披露要求 2024年限制公司弥补上市缺陷时间[8] - 2025年缩短股价低于1美元公司交易时间至360天 禁止近期反向拆分公司进一步遵守规定[8] 实施时间安排 - 给予已进入上市流程公司30天按旧标准完成 新上市公司需满足新要求[4] - 加快退市程序新要求拟在SEC批准后60天内实施[4] 监管协作与行业影响 - 纳斯达克持续向SEC和FINRA举报潜在操纵交易 加强国内外监管机构合作[4] - 规则变化体现交易所与监管机构共同维护市场诚信的努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