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审议通过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6] - 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要求[4][5][11] 本次授予具体安排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4日 该日期避开了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敏感期及重大事件决策期[5] - 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何伟 授予数量为1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 - 授予价格为16.83元/股 授予类型为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6] 授予合规性核查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未出现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定情形[7][8] - 通过多平台核查包括证监会失信记录查询系统及证券交易所官网 确认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法定情形[9] - 本次授予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全部授予条件[10][11]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授予在授权程序、授予日确定、对象资格及授予条件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1] - 公司尚需依法履行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义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