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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9-04 17:11

财务资助调整概述 - 海目星拟将对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的财务资助额度从8,000万元人民币上调至10,000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且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 关联交易背景 - 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作为星能懋业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 赵盛宇为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周宇超为英国利物浦大学激光工程应用硕士 现任公司光伏行业中心总经理兼集团CTO [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 上述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星能懋业主要从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及技术开发等业务 [3] - 股权结构显示海目星持股64.20% 赵盛宇持股8.00% 周宇超持股7.30% [4][5] -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571.65万元 负债总额12,841.22万元 净资产为-1,269.57万元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014.77万元 净利润-2,188.96万元 [5] - 其他股东未同比例资助系基于公司战略安排及股东财务状况 [5] 财务资助条款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利率不低于一年期LPR及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 [6] - 具体借款协议尚未签署 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6] 交易必要性及影响 - 调整额度为满足星能懋业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支持其发展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6] - 公司对星能懋业具有实际控制权 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6] - 本次交易无抵押和担保 [7] 审议程序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审议通过 认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不影响资金周转 [7][8] - 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日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认为风险可控且定价公允 [8] - 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认为已履行必要程序且符合监管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