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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控股子公司被罚60万元

行政处罚事件 - 启迪环境控股子公司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收到西安市阎良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阎)应急罚[2025]1-005-2号)[1][2] - 违法事实包括统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未发现与湖南园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项目安全巡查不到位[3]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第四十九条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3] 处罚影响及公司回应 - 公司已全额缴纳60万元罚款[6] -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6] - 公司承诺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 督导子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 证据材料 - 主要证据包括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3.19"高空坠落一般亡人瞒报事故调查报告[3] - 询问笔录2份[3] - 保险公司调取的资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