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内地卖淫团伙头目向境外汇款,被瑞银前高管私吞1.3亿港元,“在伦敦买楼,还登记了6辆豪车”!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2025-09-05 13:49

案件核心事实 - 瑞银集团前副总监孙健荣因私吞客户资金逾1.3亿港元,被裁定洗钱罪及藐视法庭罪成立,判处十年六个月监禁,并被终身禁止重投金融业界 [1] - 孙健荣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间,通过微信指示客户于全利分37次将1.3亿元人民币转入29个内地银行账户,其中一笔500万元人民币直接进入其本人招商银行账户 [1] - 孙健荣通过伪造瑞银联名账户对账单及发送其表姐汇丰账户的“转账申请”照片等方式,使客户信以为真 [1] 欺诈手段与资金流向 - 孙健荣的骗局在其2018年6月从瑞银辞职后,由接任顾问提供真实对账单而揭露,账户余额比伪造数字少了超过1亿港元 [2] - 资金流入孙健荣控制的两个香港银行账户:汇丰银行账户接收5062万港元、515万美元及16万英镑,恒生银行账户接收1062万港元、172万美元及143万英镑 [2] - 孙健荣将资金用于在英国伦敦购买4处房产(包括一栋含27套公寓的楼宇)及在内地购置2处物业,总价值2900万港元,并登记了6辆豪车 [2] - 孙健荣在被下达全球资产冻结令后,仍将其在伦敦的27套公寓权益转让给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2] - 孙健荣本人承认,将客户资金中的约4000万港元用于购买股票,约5000万港元购买伦敦房产,约4000万港元用于其他投资 [5] 客户背景与资金性质 - 本案受害人于全利及楼小洁夫妇的1.3亿元资金,香港法院判决书指出极可能来自有组织的非法卖淫活动 [3] - 孙健荣在陈述中称,于氏夫妇利用其洗钱并逃避内地外汇管制,并提及于全利在南京经营卖淫团伙 [4] - 于全利2019年因故被捕,2020年因在南京经营大规模卖淫团伙被内地法院定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 [4][7] 法院判决依据 - 香港法院赞同原告律师观点,认为当事人违反内地外汇管理规定之行为,并不妨碍其基于不当得利原则提出主张 [7] - 法院基于欺诈侵权与不当得利,支持原告向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