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体系 - 特殊税收制度安排是自贸港建设保障 以零关税为核心 低税率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 [1][2] - 全岛封关运作将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 封关后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 包括企业 事业单位及科技类 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1][2] - 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 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 [6][7] 零关税政策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累计零关税进口货值226.9亿元 减免税额43.2亿元 [2] - 封关后零关税商品改为负面清单管理 零关税商品达6637项 占全部商品税目74% 较封关前提高53个百分点 [2] - 三类主体可申请享惠资格 零关税货物经一线进口免征进口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3]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 截至2025年7月加工增值内销货值累计104.6亿元 免征关税约8.1亿元 [4] - 封关后取消60%营收占比要求 加工增值达30%即可免征进口关税 利好多元化经营企业 [3][4] - 珍珠制造企业案例显示 货值8.36万元产品可减免关税1.76万元 相当于立减21%关税成本 [4] 产业影响与机遇 - 政策惠及医药 高端食品加工 种业等重点发展产业 生物医药企业可享受全流程税收优惠 [7][8] - 企业建设研发阶段可享受生产设备零关税 进口环节节省5%-10%成本 还可申请财政支持或参与自贸港基金申报 [7] - 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可拓展"乐城研用+海口/琼海生产"模式 打造医疗对外开放新高地 [7] 政策优化特点 - 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优化 合理离岛天数可计入居住天数 实际居住不少于90天即可 [6] - 截至2024年底近4300户次企业和3.9万余人次享受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 [7] - 封关运作将实现进出口税收成本与贸易便利水平双优化双提升 促进贸易资源和要素聚集 [8]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将扩围升级,“低税率”享惠条件再优化
第一财经·2025-09-05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