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行为 加强管理 防范风险 保障安全 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 [2] - 制度适用于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 使用 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 [2]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集中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专户管理 [4]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银行对账单提供 查询权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4]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需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实施公司视为共同一方 [5] - 协议提前终止需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 [6] - 境外投资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 [6]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 增强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投资科技创新领域 [7]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1年 超期且投入不足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7]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披露原因 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等措施 [8]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 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行为 [8]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 置换事项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 [9]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12个月 不得质押 [9][10]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披露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额度期限 收益分配等内容 [10]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 期限不超12个月 [10]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 股东会审议 [11] -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同意 低于1000万可免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 [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需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 [12]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 股东会审议 [13]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13][14]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等内容 [14]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具体原因 已使用金额 完工程度 效益 定价依据等内容 [14][16]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4] - 财务部门需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5][17]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17] - 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 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 [17]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结论 [18]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现场核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18]
友车科技: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