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通知 公告内容包括会议类型 投票方式 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3:30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 具体时段为9:15-15:00 [2]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由董事长梅旭辉主持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15]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参与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2名 代表股份664,4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6%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认证 [4] -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达154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14,773,055股 占比9.9297% [4]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召集人及参会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首项议案同意票占比99.8836%(98,810,613股) 反对票0.0916%(90,600股) 弃权票0.0248%(24,500股)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 第二项议案同意率99.9348%(98,861,213股) 反对率0.0524%(51,800股) 弃权率0.0128%(12,700股) 同样达到三分之二通过标准 [7] - 后续七项议案同意率均超99.9% 其中最低为99.9112%(98,837,833股) 最高达99.9389%(98,865,213股)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8][9][10][11][12][13][1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审议事项与公告完全一致 未出现未列明事项的表决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流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 - 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召集程序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出具全面合规结论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5][17]
奇精机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