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股东会运作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5]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分之二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时 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5] - 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 需向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7][10]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集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持股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9][11][13] 提案与通知机制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9]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 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发布通知 明确会议时间 地点 议程及表决方式 [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11] 会议召开与出席要求 -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 可同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12]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1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2] 表决与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17]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证券等12类重大事项 [1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9][20]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21]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人员 表决结果 质询内容等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5]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包括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及决议详细内容 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23][24] - 派现 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 [24]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6]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程序违规可请求法院撤销 [25]
瑞康医药: 股东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