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机制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明确网络投票系统的使用规则 投票流程和结果统计方式 [1][2][3] 网络投票系统定义与平台 - 网络投票系统指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股东非现场行使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3]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按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并做好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3] 网络投票资格与委托服务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4] - 公司可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相关服务 明确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4] 网络投票通知与信息准备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载明股东会类型届次 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 参会股东类型 股权登记日 拟审议议案 网络投票流程等信息[5] - 若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增加临时提案 取消原提案或需补充更正网络投票信息等情况 需及时补充披露[5] 数据提供与核对流程 - 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数据 包括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号和持股数量[6]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需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 公司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登录上交所信息服务平台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6] 名义持有人投票机制 - 证券公司 证金公司 QFII 香港结算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需事先征求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可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征集投票意见 征集时间为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6][7] - 证券公司 证金公司因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作为名义持有人投票需通过信息公司指定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10] - QFII和香港结算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QFII默认通过互联网平台投票 香港结算公司默认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10][11] 网络投票方法与时间 - 现场股东会需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7] -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可登录指定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7]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需办理股东身份认证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7] 股东投票规则与限制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全部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的总和[7] - 公司根据一码通证券账户信息 股东姓名/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确认多个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 以股权登记日信息为准[8] - 除累积投票制外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 股东不得对互斥议案同时投同意票[8]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视为全部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均投出同一意见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需在通知公告中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并提交表决[5]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议案组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投给一名或数名候选人[9]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 其选举票数按全部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总数计算[10] 投票结果统计与查询 - 股东仅对部分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议案所持表决权数按弃权计算[11] - 信息公司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相关明细 若委托信息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需及时发送现场投票数据[11] - 若出现应当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或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情形 信息公司需提供全部投票记录 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统计表决结果[12] - 公司及聘请律师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 有异议的需及时向上交所和信息公司提出[12] 决议公告与单独统计披露 - 股东会结束后 召集人需编制股东会决议公告并及时披露[12]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 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需单独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披露[12]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 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网址:vote.sseinfo.com)查询自己的有效投票结果[12] 附则与生效条件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3] -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13] - 本细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15]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修改亦同[15]
奇精机械: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