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则迎修订 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期货日报·2025-09-05 22:01
同时,《规定》通过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约束短期行为。一方面,将现行"赎回费部分归基金资产所 有,部分归基金销售机构所有"的制度安排,优化为"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引导基金销售机构 通过提供持续性服务,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另一方面,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明确除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除外,各类基金及其份额均按相同标准收取赎回费,鼓励投资者长期持 有。 据了解,2023年7月,证监会制定印发《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基金管理人-证 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综合投资成 本。此次基金销售费用改革,是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的"最后关键一步"。 具体来看,本次降费力度较大,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 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 率、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 0.6%/年,调降至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