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陈思伟、杨春晖、朱顺江发出监管函
监管违规事件 - 深交所对萃华珠宝及相关高管发出监管函 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两笔担保事项 涉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萃华珠宝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 - 担保合同订立时间为2025年1月和2025年4月 但公司迟至2025年8月12日才披露相关担保事项[1] - 违规行为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6.2.6条规定[1] - 董事长陈思伟、总经理杨春晖、财务总监朱顺江被认定未能恪尽职守 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第2.1.2条第一款规定 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1] 公司经营结构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销售商品占比84.51% 加工费占比10.05% 黄金料占比3.25% 锂原料占比1.3% 加盟费及品牌推广费占比0.83%[2] - 公司主营业务以珠宝销售为主导 同时涉及黄金加工和锂原料业务[2]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 公司市值为36亿元人民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