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证监会修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 优化销售机构行为 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2][3][7] 费率调整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8% [3]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5% [3]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0.6%调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由0.8%调降至0.3% [3]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3]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3]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3] - 第三阶段销售费用改革预计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整体降费幅度约34% [3][7] 赎回费优化 - 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不再部分分配给销售机构 [4] - 统一各类基金赎回费收取标准(除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基金等) [4]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5] 客户维护费安排 - 个人投资者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维持不超过50%上限 [5] - 机构投资者权益类基金保有量客户维护费比例维持不超过30%上限 [5] - 机构投资者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基金保有量客户维护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5] 直销服务平台建设 - 建立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 [5] - 通过统一业务标准对接多元主体 提供集中式标准化一站式服务 [5] 费率改革整体影响 - 三个阶段费率改革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6]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至1.2%以下 托管费率至0.2%以下 年让利约140亿元 [6]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被动股票型基金佣金费率不超过0.26% 其他类型不超过0.52% 年让利约68亿元 [6]
降费力度大!公募基金这一规定时隔十二年再修订
第一财经资讯·2025-09-05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