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资本保证金管理迎新规!监管重新划定银行门槛、存放形式
北京商报·2025-09-05 23:21

新规核心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对原2015年版本进行五大方面调整以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 [1][2] - 新规允许香港资银行和澳门资银行作为内地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以满足相关经贸协议要求 [4] 存放银行门槛调整 - 取消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类型限制,不再限定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 [3] - 存放银行净资产要求从原不低于200亿元提升至300亿元,并增加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风险监管指标要求 [3] - 保险公司应选择两家以上商业银行开立独立账户存放资本保证金,且存放地点需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住所地等指定城市 [3] 保证金存放与管理形式 - 资本保证金存放形式增加“大额存单”,并将“大额协议存款”调整为“协议存款” [5] - 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金额门槛从10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以减少资金碎片化存放 [5] - 资本保证金处置从事后备案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保险公司需在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表 [5]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 - 新规通过提高存放银行门槛和风险监管指标要求,从根本上保障资本保证金的安全 [7] - 简化报告流程从事后备案制调整为报告制,有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合规成本 [5][7] - 取消银行类型限制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扩大了保险公司的选择范围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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