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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再松绑!刚刚公布,明起施行
上海证券报·2025-09-05 23:57

分区购房政策调整 - 罗湖区 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 龙岗区 龙华区 坪山区 光明区范围内 符合条件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1] - 非本市户籍家庭无法提供连续1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 在上述区域限购2套商品住房[1] - 盐田区 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1] - 成年单身人士按居民家庭标准执行限购政策[1] 企事业单位购房政策 - 企事业单位可在全市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需求[1] - 福田区 南山区 宝安区新安街道购房需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 累计缴税达100万元人民币 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1] - 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1] 住房信贷政策优化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区分首套与二套住房利率定价 根据自律机制要求及机构经营状况 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利率水平[2] 政策实施时间 - 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正式施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