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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不免责!退市龙宇及相关责任人被重罚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9-06 00:05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于2019年至2022年通过虚构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贸易链条虚增收入,四年间分别虚增收入22.42亿元、39.86亿元、40.24亿元和42.88亿元 [2] - 对应上述四年期间,公司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1113.69万元、951.95万元和1093.32万元 [2] - 虚假贸易业务具备合同、发票、资金流等形式合规要素,但交易对手多为受实控人影响的关联方,商品未发生实际控制转移,缺乏商业合理性 [2]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公司实控人徐增增安排成立并控制13家关联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充当供应商或客户角色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 - 资金占用具体表现为公司对关联供应商提前大比例付款,对关联客户给予长回款账期 [3] - 2022年至2024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8.8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9.19%、23.64%、26.53% [3] - 截至2024年末,关联方仍占用公司资金达8.82亿元 [3]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拟合计罚款3810万元,其中对公司罚款1150万元,对实控人徐增增罚款1690万元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4名责任人罚款970万元 [1][5] - 监管调查自2024年4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开始,并于同年12月立案,即便公司于2025年7月因审计意见问题退市后,调查仍持续进行 [1][4] - 监管积极推动资金追回,在压力下相关方已归还4亿余元占用资金 [5] 退市过程与监管原则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因2023年及2024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而被终止上市 [4] - 监管层明确表示“退市不免责”,对退市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一查到底,标志着资本市场监管原则的强化 [1][5] - 监管政策强调严厉打击违法“保壳”“炒壳”行为,加大责任人追责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保护投资者权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