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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中报数据更新)
证券之星·2025-09-06 00:13

发行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定罗云翔和任毅为保荐代表人 两人均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1][2] - 发行人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619 简称嘉泽新能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控股股东为嘉实龙博 实际控制人为陈波[2] - 公司总股本为2,434,362,939元 截至2025年6月末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60.29%[2][3] 财务数据摘要 - 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264,338.97万元 较2024年末增长1.88% 负债合计1,596,408.03万元 资产负债率70.50%[4] - 2025年1-6月营业总收入131,027.90万元 净利润46,270.79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4.11万元[4]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42,191.47万元 净利润63,108.71万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0.74次/年[4][5] 发行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博荣益弘 以现金认购[6] - 发行价格2.51元/股 系根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 并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6][7] - 发行数量不超过478,087,649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 限售期36个月[7][8] 行业政策与市场前景 -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中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 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15][16] - 国家政策支持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15亿吨标煤以上[16] - 2024年全国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7,699亿千瓦时 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51.8% 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31][45]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16][30] -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符合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流还贷的监管要求[21][22] 主要风险因素 - 行业存在电价市场化改革带来的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取消的风险[32][33] - 公司面临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2024年全国弃风率6.8% 若消纳水平下降可能影响发电收入[34] - 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发放存在滞后性 2025年6月末应收补贴电费382,977.11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96.06%[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