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23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57,000万元 期限6年[1]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 第二年0.5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 第五年2.00% 第六年2.50%[1] - 债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2]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因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自2023年6月20日起转股价格由10.40元/股调整为10.30元/股[2] - 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自2025年6月19日起转股价格由10.30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2] - 转股期间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触发有条件赎回[2] - 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5日 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转股价格10.15元/股的130%(即13.195元/股)[3][4] - 已完全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触发条件[4] 不提前赎回决定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4] - 决定基于债券发行上市时间较短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股价走势和市场环境等因素[4] -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展示对公司长期发展信心 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4] - 同时规定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即使再次触发条款亦不赎回[4]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春23转债的情况[5]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未收到上述主体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春23转债的计划[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不提前赎回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5] - 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5] - 保荐机构对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事项无异议[5]
春秋电子: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