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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与ESG工作的研究与建议[1][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3][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下设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负责资料收集 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投融资方案制订等日常工作[5][7]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提出建议 并对可持续发展与ESG事项进行督导与审核[8] - 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可持续发展与ESG相关报告 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8][9]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会议资料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6][18] 议事决策机制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 由半数以上委员提议 召集人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1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五天发出 紧急情况下可立即通知 会议形式包括现场或通讯方式 决议需由参会委员签字确认[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