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费率改革进入“关键一步” 年降费约300亿元
上海证券报·2025-09-06 04:34
销售费用改革核心措施 - 区分权益与非权益类基金客户维护费上限 向机构销售权益类基金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30% 向机构销售债券型及货币基金则将该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以鼓励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1] - 搭建行业直销平台FISP 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集中式、标准化、自动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旨在解决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 更好支持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 [1] 改革导向与投资者成本影响 - 改革引导市场由“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 对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环节费用进行合理调降和优化 显著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 [2] - 压缩流量费收入空间 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向赚取“保有”转变 从源头上解决“赎旧买新”等行业顽疾 [2] - 通过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及简化统一赎回费率设置 刚性提高投资者短期炒作成本 [2] - 规范销售服务费收取模式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有效降低投资者长期投资成本 [2] 费率改革阶段性成效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由1.5%调至1.2%以下 托管费率由0.25%调至0.2%以下 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 [3]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 其他类型不得超过0.52‰ 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68亿元 [3] - 第三阶段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 每年可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3] - 三个阶段改革每年累计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超额完成降费目标 显著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