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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公积金两项规定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2025-09-06 10:30

政策修订概述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两项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1] -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1] 新增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 拟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购买首套住房可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 [3] - 拟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 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 需在税票凭证开具后3年内提出申请 [3] - 拟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还贷提取范围由深圳市扩展至全国 首套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二套房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3] - 拟新增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在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 可按回迁增加的住房面积申请购房、还贷和税款提取 [3] - 拟新增旧住宅区更新改造提取 职工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旧住宅区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4] - 拟新增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换电梯提取 职工出资为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电梯可参照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4]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 拟建立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 常态化可提取额度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5%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提高至80% [6] - 拟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 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按月应缴存额全额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6] - 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6] 提升缴存灵活性 - 拟新增个人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机制 职工可在单位设定比例基础上自主选择更高的个人缴存比例 最高为1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