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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个贷贴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答复
金融时报·2025-09-06 17:08

政策实施范围与机构参与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持续至2026年8月31日 [1] - 政策覆盖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 [1] - 贴息适用于实际用于消费且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识别消费交易信息的贷款部分 不含信用卡业务 [1] - 六大国有银行均在手机银行APP设置明显宣传提示并推出"贴息专区" [1] 贴息资格认定标准 - 消费行为时间窗口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2] - 政策执行前发放的未使用贷款 在政策期内消费仍可享受贴息 无需"还旧借新" [2] - 系统自动识别消费交易类型包括POS机刷卡、扫码支付、线上交易支付及向对公商户直接转账 [3] - 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支付(微信、支付宝)功能于9月6日上线 [3] - 系统未识别交易可通过手机银行APP上传消费发票申请人工认定 自9月6日起实施 [3] 协议签署与操作流程 - 新签约客户在手机银行申请成功页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 [4] - 政策前签约但政策后支用贷款的客户在支用成功页签署协议 [4] - 上传发票时未签署协议的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专区补签 [4] - 贴息业务办理渠道包括手机银行APP和营业网点 明确禁止第三方中介参与 [5] - 贴息详情通过短信通知和手机银行APP自动推送 无需额外操作 [5] 费用结构与合规要求 - 银行在贴息业务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6] - 严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构交易背景及通过不法中介申贷行为 [8] - 对套取贴息资金行为将追回贴息资金并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