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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瓮福集团被罚21.12万元
齐鲁晚报·2025-09-07 20:55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处以罚款21.12万元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1] - 非法占用土地总面积为2112.39平方米,用于修建磷石膏质量提升与改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1][2] - 违法行为发生于2024年1月,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 [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少平,注册资本为46.09亿元 [2][3] - 公司股东包括中国信达(股票代码:01359.HK)和贵州磷化集团等,拥有38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11家参股子公司 [3] - 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标注为“存续 守信激励对象”,拥有168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处罚记录 [2] 业务与规模 - 公司是国家在“八五”、“九五”期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建设的五大磷肥基地之一,员工总数超过7400人 [3] - 已建成以贵州福泉为核心,甘肃金昌、四川达州、福建上杭为支撑的四大生产和研发基地,并正在推进第五大核心基地建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