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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上市前多年财务造假,为何不构成欺诈发行?
上海证券报·2025-09-07 21:19

财务造假详情 - 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 虚增收入总额6283.14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3186.59万元[1][2] - 造假手段包括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1]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017.3万元 虚增利润1046.43万元[2]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61.7万元 虚增利润814.86万元[2]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97.61万元 虚增利润737.48万元[2]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806.53万元 虚增利润587.82万元[2] 监管处罚措施 - 公司被处以900万元罚款[7] - 实控人戴福昊被处以1150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450万元 作为实际控制人罚700万元[7] - 时任副总经理崔振英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400万元 作为实际控制人罚300万元[7] - 时任财务总监姬海燕被处以300万元罚款[7] - 其他责任人赵庚飞、李刚分别被处以250万元罚款[7] - 戴福昊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崔振英被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8] 上市过程特殊性 - 公司通过精选层平移至北交所上市 未发行新股融资 因此不构成欺诈发行[7] - 财务造假金额未达到北交所重大违法退市红线[7] - 2018年至2020年财务数据被用于公开发行说明书[2] 公司经营状况 - 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 分别为-4452.04万元、-12813.07万元和-7194.41万元[10] - 2025年上半年营收同比下滑78.66% 归母净利润-1438.61万元 同比下降50.84%[10] - 主营业务为数智化行业解决方案 服务教育、金融、能源等行业[10] - 若2025年无法扭亏且营收低于5000万元 可能触发财务类退市风险[10] 公司治理变动 - 实控人夫妇戴福昊、崔振英于2024年2月离婚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9] - 2025年7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免去王一方董事职务等议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