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费率改革核心内容 - 证监会修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主要涉及六方面内容 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 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率水平 优化赎回安排 部分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 建立基金直销服务平台 [1] 降费力度与范围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8% [2]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5% [2]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0.6%调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由0.8%调降至0.3% [2]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由0.4%/年调降至0.2%/年 货币市场基金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2] - 第三阶段费率改革预计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降幅约为34% [1][2] 赎回费制度优化 - 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不再部分归销售机构 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3]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 除ETF 同业存单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特定产品外 各类基金及其份额均按相同标准收取赎回费 [3]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 混合型 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3] 客户维护费比例调整 -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维持不超过50%的上限 [3]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维持不超过30%的上限 [4]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4] 直销服务平台建设 - 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 提供集中式 标准化 自动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5] - 平台通过制定统一业务标准 对接多元主体 汇集行业直销力量 解决行业直销运营成本高 效率低 风险大等问题 [1][5] 费率改革三阶段成效 - 三个阶段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6]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由1.5%下调至1.2%以下)和托管费率(由0.25%下调至0.2%以下) 年让利约140亿元 [6]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被动股票型基金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 其他类型不得超过0.52% 年让利约68亿元 [6] - 第三阶段调降销售环节费率 年让利约300亿元 [6] 改革政策目标 - 切实降低投资者成本 压缩流量费收入空间 引导销售机构专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7] - 强化监管制度刚性约束 统筹解决沉淀资金孳息归属 基金投顾重复收费 基金份额设置不公平等问题 [7] - 兼顾不同类型机构业务发展模式差异 促进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7]
时隔12年再迎修订 公募基金销售费率降超三成
搜狐财经·2025-09-08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