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分钟 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政策
海南日报·2025-09-08 09:41
政策规划与目标 -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6月1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建设海南“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 [1] - 政策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及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 [1] - 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 - 根据《海南“十四五”高标准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规划,计划引进15所国际学校及3所以上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校独立办学 [1] 合作平台与高校引进 - 2020年12月24日,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加快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 [1] - 合作依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口桂林洋教育园区三大平台 [1] - 已引进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外高校 [1] - 重点布局海洋科技、南繁种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1] 产业领域与人才培养 - 行业将围绕海洋、热带农业(种业)、大健康、旅游、民族技艺、民族医药和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教育资源和建设特色学校 [2] - 计划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针对外籍人员、华侨华人的高端家政、旅游管理等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 [2] - 支持国内外各级各类组织机构在海南举办国际会议高端论坛,创建教育会展、博览品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