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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 - 公司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操作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具体问题包括理财购买时间早于审议授权期限 购买金额超过审议授权额度 [1] - 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至2024年年度期间的多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存在大额存单金额披露不准确问题 [1] - 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2] 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牟建宇、总经理俞快、时任财务总监戴素君、董事会秘书周正英被认定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2] - 相关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 [2]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并将此记录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