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00576)附属乍嘉苏公司与沈海公司订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协议
交易协议 - 浙江沪杭甬非全资附属公司乍嘉苏公司与沈海公司订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协议 沈海公司同意将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痲岙岭段结余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予乍嘉苏公司供项目使用 乍嘉苏公司同意支付费用[1] 政策背景 - 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要求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以产能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 实施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及水田面积三类指标核销制度确保占补平衡[1] - 因项目需占用耕地 乍嘉苏公司须按耕地占补平衡规定购买补充耕地指标[1] - 省级及地方指标供应紧张 乍嘉苏公司无法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取得全部三类指标规模[1] - 自然资源部政策调整导致乍嘉苏公司国家统筹指标申请未获批准[1] - 经政府部门建议 项目可通过跨市调剂方式使用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结余指标[1] 交易细节 - 沈海公司按原购入价格向乍嘉苏公司转让结余补充耕地指标 价格符合浙江省过去三年内同类项目单价[2] - 向沈海公司购买补充耕地指标总价优于向嘉兴市人民政府购买指标总价[2] 项目影响 - 将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结余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至该项目 确保项目所需耕地指标获得满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