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预计年底在香港正式投入运作 可调解大湾区内部跨境纠纷
每日经济新闻·2025-09-11 20:12

国际调解院成立与运作 - 国际调解院公约于8月29日正式生效,预计今年年底正式投入运作,是首个总部设于香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1] - 作为首个以条约为基础、专门致力于调解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将制定专属调解程序规则,遵循自愿、公正、保密和诚信原则 [1] 筹建历程与成员国规模 - 筹建工作始于2022年,2023年2月筹备办公室在香港设立,2025年5月30日公约正式签署 [4] - 已有36个国家签署公约,这些国家人口占全球总人口三分之一,GDP之和占全球GDP总量五分之一 [4] - 公约签署时有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约400名高级别代表出席,其中33个国家现场签署成为创始成员国 [4] 服务范围与特色规定 - 为三类争议提供调解服务:国家间争议、国家与另一国国民间的商事或投资争议、私人当事方之间的国际商事争议 [5] - 公约对"非单一法律制度"作出规定,允许一国不同法域当事人间的商业争议提交调解,粤港澳大湾区内相关跨境纠纷也可通过其调解 [5] - 调解服务依托分设的"国家间调解员名册"和"一般调解员名册"提供,成员由缔约国推荐及理事会委任 [5] 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贡献 - 有助于促进倡议的"五通",并培育倡导和解、协作与和谐的调解文化 [6] - 体现成员国政府支持调解的政治意愿,鼓励更多主体使用调解方式 [6] - 加强调解领域法律规则的互联互通,推动现有原则与实践的协调与发展 [6] - 提供一个中立、灵活的框架,使当事方能更便捷利用调解,并与仲裁、诉讼程序衔接 [7] - 有助于降低商事争议解决成本与时间,投资者与国家间争议仲裁平均审理周期3.8年,投资者平均成本640万美元,国家平均成本470万美元,而调解院致力于更短时间更低成本解决 [7] - 有助于增进信任推动民心相通,以建设性方式沟通,化对抗为合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