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评论】民企参与产业创新联合体需多方协同
证券时报·2025-09-12 02:01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市国资委与工商联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国企与民企双向进入、交叉持股[1] - 在新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促进国企民企通过技术开源、产业共建等方式深化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建联合实验室[1] - 鼓励国企民企相互开放应用场景和试用环境,加大创新产品培育与应用力度[1] - 推动传统制造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加速数字化转型,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加强产业链合作[1] - 鼓励大型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企业集聚,实现协同发展[1] 民营企业参与策略 - 民营制造业企业需明确自身在产业链中的定位,分析比较优势,根据技术特点和产品优势选择合适的创新环节[1] - 企业应积极与龙头企业合作,成为其供应商或合作伙伴,以获得市场机会、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2] - 企业需响应龙头企业创新需求,参与联合攻关项目,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合作黏性[2] 政策落实建议 - 政府应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公平合理的标准细则,确保民企在参与创新联合体、获取政策支持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3] - 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民企支持力度,开发适合的信贷、保险和股权融资产品,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以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3] - 需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投入、贡献和风险承担进行利益分配,以激发创新积极性[3] -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制造业人才培养和流动,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促进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