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东财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基金基本信息变更 - 基金托管人由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相关法律文件已进行相应修改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1] - 本次变更不影响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1] 基金上市与交易安排 - 基金将于2025年9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已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 [2] 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 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自2025年9月12日起开放办理 [3] -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开放日的正常交易时间 [3]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新情况对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 申购业务具体规定 - 最小申购单位为300万份 [5] -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5] -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控制当日申购总规模 [5]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管理人可采取设定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或暂停申购等措施 [5] 赎回业务具体规定 - 最小赎回单位为300万份 [6] -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7] -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赎回份额上限以控制当日赎回总规模 [7] 销售与服务机构 - 申购与赎回需通过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 [8] - 目前代理券商包括东方财富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等20家机构 [9]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理机构 [9] 净值披露安排 - 上市或开始申赎后,管理人应于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10] - 管理人应于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披露相应日期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10] 申购与赎回原则与程序 - 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方式,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等 [11] - 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1] - 投资者须根据代理券商规定程序在开放日业务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备足相应股票和现金 [12] - 申购赎回申请在T日进行确认,若对价不足或份额不足等会导致申请失败 [13] - 申请成功与否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14] 清算交收与登记流程 - 申购赎回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等交收适用深交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定 [15] -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T日办理份额与深市组合证券交收及现金替代清算,T+1日办理现金替代交收及现金差额清算,T+2日办理现金差额交收 [15] -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T日办理份额注销与深市组合证券交收及现金替代清算,T+1日办理现金替代交收及现金差额清算,T+2日办理现金差额交收 [15] 申购赎回对价与净值计算 - 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申购赎回份额数额确定 [17] - 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交所开市前公告 [17] -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精确到0.0001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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