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背景与核心主题 - 在北京证监局指导下,北京证券业协会联合行业机构启动“新时代·新基金·新价值”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 [1] - 系列活动将围绕行业政策解读、投资者教育、产品创新实践及风险管理经验等方向展开宣传宣讲 [1] 新规核心目标与框架 - 新规核心主旨在于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销售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3] - 新规合计6章28条,意见反馈截止至2025年10月5日 [3] 直销渠道费用调整 - 基金管理人通过直销渠道销售自家基金时,不得收取认申购费与销售服务费,直接降低投资者成本 [3] 认申购费率管控 - 新规对不同基金类型设定认申购费率上限,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上限较市场普遍水平明显下调 [3] - 认申购费收取方式更灵活,除前端收费外,未来可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费率与投资金额、持有期限挂钩 [4] - 后端收费模式下,持有满一年的投资者可免收后端认申购费 [4] 赎回费规则调整 - 债券型基金取消“持有7天免赎回费”设定,整体赎回费率提高,“持有6个月免赎回费”对短债基金、债券指数基金影响较大 [4] - 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基金等产品可豁免上述赎回费规则 [4] - 调整旨在引导长期投资理念,稳定基金产品负债端,但可能促使原短债产品投资者转向豁免产品 [4] 销售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规范 - 新规明确各类型产品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并规定持续持有超过一年以上的基金份额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 [5] - 鼓励销售机构在覆盖成本前提下对除赎回费外的其他销售费用实行优惠 [5] - 销售机构不可要求单独设置基金份额,确保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公平对待 [6] -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孳生的利息,在扣除合理费用后应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6] 新规实施时间表 - 正式稿落地后,现有基金需按新规调整销售费用结构及费率水平,常规调整需在6个月内完成 [6] - 若涉及信息技术系统改造,调整期限可延长至12个月 [6]
北京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在行动|国联基金解读基金销售费用管理新规,洞见行业新方向
新浪基金·2025-09-12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