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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禾食品因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违法行为被罚5.01万元
齐鲁晚报·2025-09-12 03:47

核心事件 - 乐禾食品集团因在南京鼓楼医院食堂商超物资采购项目中单方面弃标被南京市财政局处以5.01万元罚款[1][3] - 违法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22日至30日期间 公司中标1002万元预算项目后主动提交《弃标函》放弃中标结果[1][3] - 处罚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1][3] 公司背景 - 乐禾食品集团成立于2006年10月8日 注册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属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类型[2][3] - 业务覆盖广东、北京、上海、中国香港等超12个省级区域 致力于构建食品商业生态链与全程品质管理体系[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934868397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程允锋[3] 行政处罚细节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财罚﹝2025﹞1号 处罚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处罚机关为南京市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100012948018M)[1][3] - 罚款金额5.01万元 未涉及没收违法所得或吊销证照等附加处罚[1][3] - 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5-0220 属饮食品类政府采购项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