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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收到监管警示函

公司违规情况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下发警示函 因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所列投资项目区分使用 混同管理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未在定期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等问题[1] - 公司2021年12月与宏祥建设签订1.18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2年12月通过补充协议将合同金额增加至1.5亿元 该项目由公司IPO募投项目变更而来[1] - 宏祥建设将项目交由实控人阮荣涛侄子阮钟炎承包 宏祥建设负责工程安全质量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 阮钟炎负责具体施工 该交易最终被追认为关联交易[2] 监管措施 - 证监会于2025年6月27日对公司立案调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2] - 公司回应称高度重视监管意见 将认真开展整改 从严进行关联方识别 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完善内部控制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 行业专家观点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通常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足有关 包括关联方认定标准模糊 审批流程未严格执行等问题 会削弱投资者对公司透明度和规范性的信任度[2] - 上市公司需将合规视为长期竞争力 在制度和执行层面改进 建立全面关联方清单并动态更新 加强财务与法务的合规审核[2] - 建议从完善内控制度 加强独立董事履职着手 将更多类型潜在关联方纳入披露范围 重大交易通过多层级审批机制确保独立性和透明度[3] - 独立董事和外部审计机构应在定期报告和审计环节强化关注 提升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公允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