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30000元!广东一中学:传菜电梯已彻底整改
南方都市报·2025-09-13 17:40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惠州市第一中学因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且未经检验的传菜电梯以及在餐饮服务中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被行政处罚[1][2] - 处罚内容包括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0000元[1][2] - 处罚决定由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1日作出[2] 违规行为细节 - 具体违规行为涉及使用未登记检验的特种设备(传菜电梯)和违反食品安全经营过程控制规定[1][2] - 处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2] 公司整改措施 - 学校于2025年1月收回食堂所有权和经营权并转为自营模式[3] - 2025年暑假期间已完成对传菜电梯的彻底整改并取得合格证[3] - 当前食堂运营从食材采购至餐食制作均符合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