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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新规消除重复扣分、优化加分标准,有何影响?
第一财经·2025-09-14 17:20

新规核心修订内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将规则标题由“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分类评价规定”,新规自2025年9月12日起施行[1][5] - 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保留净利润指标,拆分原业务收入指标,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1][3] - 明确扣分需以生效的监管措施等法律文件为依据,消除重复扣分,并将股东、实控人违规行为纳入对公司评价[2] - 删除“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并删除“期货公司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排名行业中位数以下的,不得评为A类”等限制性条件[3] 评价指标具体调整 -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得到完善,增加“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指标,调整“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指标[2] - 对资产管理业务的评价指标由“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衍生品权益”调整为“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持仓保证金”[3] - 将年末剩余净资本指标调整为月均净资本指标,作为市场竞争力评价的一部分[3] - “保险+期货”由服务实体经济评价转移至专项评价,并调整特殊情形激励评价[4] 对行业展业模式的影响 - 新规引导期货公司展业模式重构,不再单纯注重规模和利润,更多侧重于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6] - 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和国际业务已成为许多期货公司的主要创收来源,新规旨在填补监管空白并引导合规经营[5] - 经纪业务将更侧重于交易性产业客户开发,对资金型金融机构业务开发力度变小;资管业务更注重衍生品持仓和收益;风险管理更注重场外衍生品业务模式创新[6] - 期货公司需要提升核心交易能力和投研支持能力,以服务产业客户或长期资金的持仓需求[6] 行业业绩分化与转型趋势 - 行业由传统经纪向多元盈利模式转型趋势明显,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和国际业务成为主要创收来源[5] - 瑞达期货2025年上半年营收增量来自资管业务,南华期货重点发展国际化业务贡献手续费与利息收入[6] - 经纪业务占比较高的永安期货已连续三年营收同比下降,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1.7亿元,同比下降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