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促进就业的协同机制
金融时报·2025-09-15 09:2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企与民企通过资本、治理、产业三个维度的协同,可有效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2][9][12] 中国就业市场现状 - 中国就业人员总数从2007年的7.5亿人降至2023年的7.4亿人,就业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交织 [1] - 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300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2.3%,提供9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1] 资本协同促进就业 - 民企外部融资约束越严重,企业用工规模越小,融资问题直接影响用工决策 [3] - 国企参股民企可通过补充资本金和建立政治联系,缓解信息不对称与产权歧视,从而降低民企融资难度和成本,支持其增加用工 [4] - 资本协同的核心是将国企的信用优势、融资能力转化为民企的发展动能,实现就业数量与质量双重提升 [3][4] 治理协同促进就业 - 民企内部治理问题可能导致人力资本过度投入或投资不足,扭曲用工决策 [5] - 国企参股可对民企控股股东和管理者形成制衡,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 [6] - 国企作为特殊投资者,会要求参股民企关注就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其区别于其他机构投资者的重要特征 [6] 产业协同促进就业 - 产业协同的主要形式包括上下游协同、跨行业协同和区域协同,能优化资源配置 [7] - 产业协同可带动既有岗位、催生配套岗位、推进职业培训、激发创新创业,从而创造多层次就业机会 [8] - 通过共建产业园区、联合研发等方式,国企与民企可实现优势互补,把投资增长转化为可持续的就业机会 [8][10] 协同机制有机结合与政策建议 - 资本、治理、产业三类协同需构建联动机制,典型模式是围绕重点产业项目或创新平台进行合作,形成项目共同体 [10] - 应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地位,将就业贡献纳入投资评估体系 [12][13] - 鼓励国企与民企通过股权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共建产业园区等方式积极参与混改和联合投资 [13][14] - 国企应在推动民企人力资本升级方面更加作为,兼顾就业“量”的增加与“质”的提升 [14]